鸣一下警钟!切莫出现让人想一想都觉得后怕的事情!

来源:未知    作者:Helen Zhao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8-02    
加中资讯网2021年8月2日讯,

       

我有个客户(也是好友),几个月前因为父亲生病回国呆了半年。

 

她是我理解意义上的小富婆,自己所有的房子都没有贷款,除了租给他人每个月收租金之外,她还有几百万的余钱能够放私贷,房子和钱带来的收入足够应付她日常的吃喝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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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个聪明人,出国前是国内知名国企的会计师,她的理财观念决定了她不可能让自己坐吃山空。就算她在国内的日子,我们也一直没有停止过给她放贷,每个月的利息我们也会帮她按时存入账户。

 

她一直都是我敬佩的投资人之一。

 

但是就在前几天,也就是她刚刚从国内回来后的一周,有一天她打电话给她常用的律师,说有人假借她的物业和她的个人信息,申请了四十多万的私人第一贷款。

 

律师告诉我后,我们一起分析了这件事情:她的房子没有mortgage,她回国不在多伦多这些信息没有几个人知道,但是每年的最新地税单以及报税的信息(NOA)租客会收到,她的个人的信息(Renew驾照和枫叶卡)租客也知道,并且租客还知道私贷只需要房子本身的信息,不看收入,不看银行流水。

 

于是,她(他)们提供给了Lender房产以及个人信息,因为房子本身状态很好,贷款额度也又不是特别高,所有lender都很喜欢这种deal,于是一蹴而就。

 

我的这个客户幸运在律师很负责任,反反复复的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最后令假借款人做贼心虚,落荒而逃。

 

无独有偶,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有人回国住了一年,走时交代房客照顾自己的物业,还特意给房客减免两个月的租金,一年后回来,房客不见了,房子也被房客给卖掉了,因为房客有所有的房东的物业以及个人信息,并且还伪造了房东的授权书(POA),官司打了整整六年。

 

我朋友的这个deal想一想都觉得后怕!如果律师不是很负责任的话,就凭着合适的物业以及和物业match的个人信息,律师在做完Property的Check后如果将deal模模糊糊的成交了,最终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三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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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Case提醒我们每一个人房子出租后:1)房子以及个人的信息一定要发到自己能够第一时间接收到的物业地址;2)一定要有个规矩,房客不可以随便拆开房东的信件;3)回国或者旅游的往返时间不可以随便让租客知道;4)租客的个人信息房东一定要掌握,尤其是信用报告。

来源:Helen Zhao提供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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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len Zhao